孩之寶「冰雪奇緣/迪士尼公主系列玩具」發票登入抽獎活動
活動辦法:
於活動期間內,凡在台灣境內單筆購買孩之寶冰雪奇緣/迪士尼公主系列玩具滿$199,憑購買孩之寶冰雪奇緣/迪士尼公主系列玩具產品之發票至本活動官方網站(https://goo.gl/gCzbEp)並輸入該筆消費之完整發票號碼及填寫相關個人身份資料即可參加抽獎,即有機會抽中「東京迪士尼豪華家族遊」及多項好禮。
活動期間:
自2017/12/20 00:00至2018/01/31 23:59止登錄發票即可獲得抽獎機會(以系統時間為準)。
獎項及名額:
- 頭獎「東京迪士尼豪華家族遊」共1名,價值新台幣60,000元。
- 二獎「冰雪奇緣-6D護脊書包」共12名,價值新台幣1,580元。
- 三獎「迪士尼公主精裝DVD」共5名,價值新台幣1,299元。
- 分享獎「冰雪奇緣魔法色彩遊戲組」共20名,價值新台幣999元。
詳見下方獎項兌換說明。
抽獎日期及中獎公告:
活動結束後統一於2018/02/02 抽出,並於2018/02/07 23:59前公告於本活動網站。
兌獎說明:
- 有效中獎發票及明細之認定需為活動期間內(2017/12/20 00:00至2018/01/31 23:59止)在台灣境內單筆購買孩之寶冰雪奇緣/迪士尼公主系列任一玩具,且發票顯示之購買時間需於本活動期間內,如不符上述之規定,將判定喪失得獎資格。
- 主辦單位將於得獎公告當天以電話通知中獎人並以E-Mail方式寄發中獎通知函予中獎者。
- 主辦單位統一於2018年02月07日23:59前於活動網頁公布得獎名單得獎公告,並於當天以電話通知至中獎人所留之電話號碼;同一位中獎者以外撥電話接觸三次, 不論是否聯絡到本人完成通知;若中獎者所提供之聯繫電話外撥三次仍無法通話空號, 電話錯誤, 搬家…等, 不論是否聯絡到本人皆視同有效通知。主辦單位於第三通成功外撥仍無法聯繫成功時,將於電話留言告知領獎方式,中獎者須於三個工作天內主動聯繫主辦單位,逾期未回覆視同放棄得獎權利。
- 中獎者請於接到中獎通知函並填寫後於五個工作天內以掛號寄回方式寄回給主辦單位,其內容應包含:a)個人身分證影本 b)登錄中獎之發票正本(含明細)。
- 如發票無法證明購買品項,主辦單位將有權要求中獎者以其他方式提出購買證明。
- 主辦單位確認領獎資料無誤後將於五個工作天內將獎品寄發予中獎人。
- 中獎者寄回之中獎發票正本及領獎信函上所填之身份資料,需和本活動所登錄的資料相同,如經審核未符,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或中獎資格,恕不另行通知。
- 主辦單位確認中獎者之兌獎資料無誤後,獎項將於五個工作天內寄出,其中「東京迪士尼豪華家族遊」獎項將以「旅遊兌換券」型式送出寄發予中獎人。
- 「東京迪士尼豪華家族遊」旅遊商品兌換券使用規定及說明:
- 中獎者需遵守雄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相關之旅遊規定。主辦方與獎品服務提供者、代理商或經銷商間亦無任何代理、合夥、經紀或提供保證之關係。中獎者對獎品之內容有任何問題,或對於提供服務內容有任何爭議,請逕與雄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兌換券券面上之指定服務專員洽詢。
- 自2018年02月0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行程兌換期間”),請持本「東京迪士尼豪華家族遊」旅遊商品兌換券正本(影本無效)向行程兌換券券面上之指定服務專員完成各項報名手續及作業(持券人須於出發日至少1個月以前來電預定並確認行程,最晚需於12月31前完成所有兌換手續)。逾期視同放棄使用權益,恕無法展延使用期限,亦不得向主辦單位或協辦單位請求其他權利或補償。
- 旅遊商品內容如下:
- 持本「東京迪士尼豪華家族遊」旅遊商品兌換券正本(影本無效)於雄獅旅遊公商差旅部窗口,抵用價值新台幣六萬元整之東京團體行程(含迪士尼樂園門票)、東京自由行行程(含迪士尼樂園門票)等,詳細旅遊商品內容及費用請參閱雄獅旅遊官網。
- 如選擇之旅遊商品價格高於本「東京迪士尼豪華家族遊」旅遊商品兌換券價值(旅遊價值新台幣60,000元整)時,須由持劵人自行補足差額,如低於本券價值時,恕不退差價。
- 本「東京迪士尼豪華家族遊」旅遊商品兌換券不可抵用無記名票券商品及護照代辦費、簽證費、小費、旅遊平安險、北高接駁費及領隊小費與個人開銷之費用(如行李超重費、自選行程費用等)。
- 與雄獅旅行社股份服務人員確認兌換內容後,依服務人員通知之期限前,將本券正本繳回「雄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後本券無法作任何取消、變更。
- 行動不便者、年老體弱者、未成年人、身高不超過130公分兒童以及身心障礙人士等出行不能自理者,應當在有監護能力和監護責任的成年人士陪同。
- 行程兌換券於購買時已開立收據,抵用時亦不另行開立收據,兌換券不可分次使用,限乙次性完成行程兌換事宜,恕無法兌換現金或折抵其他服務。
- 請於選定行程時間地點後主動出示持券人身份證明供公司人員查核身份,本「東京迪士尼豪華家族遊」旅遊商品兌換券持有人與同行人出發時間地點必須相同。
- 本獎項之兌換券為有價證劵請妥善保管并請憑本券正本辦理產品兌換,若有遺失、被竊或毀損,將無法補發或給予任何證明或賠償。亦嚴禁在網路或其他市場公開販賣。
- 本獎項之兌換券未加蓋雄獅旅行社股份股份有限公司大小章與鋼印者無效,其他未盡事宜,悉依主辦單位解釋內容規定。
注意事項:
- 本活動僅限設籍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台澎金馬)之居民參加,活動獎項之寄送地點僅限以上地區。主辦單位保留取消、變更或解釋活動內容之權利。
- 本活動限非營業買受人參加,登錄之發票不得打入買方之統一編號。每張發票號碼限登錄1次,並獲得1個抽獎機會。
- 本次活動單一個人不限一次中獎機會,輸入越多筆購買活動指定商品之發票,得獎機率越高。
- 參加者於登錄發票號碼送出資料參加本活動時,視為同意並接受本活動所有內容及細則之規範(含其更新修正內容),如有違反本活動“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情事,主辦方有權取消其得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並就因此產生之損害,得向參加者請求賠償。
- 參加者所登錄之發票以及交易明細為領獎憑證請務必妥善保留,且購買之發票需能清楚辨別於活動期間(2017/12/20 00:00起~2018/01/31 23:59止)於台灣境內單筆購買孩之寶迪士尼公主/冰雪奇緣系列任一商品。所有領獎憑證一旦經寄交主辦方兌領獎項並簽署領獎領據後,即不得要求退還,中獎者不得異議。發票正本(含明細)之一切查驗,以主辦方之審核為準,並為唯一之依據,任何非法、手開、過期、殘缺不全、經更動、複製、影印或掃瞄及有任何印刷、機械或其他錯誤之發票均屬無效,即取消領獎資格,中獎者不得異議,主辦方並保留法律追訴之權利。
- 請務必保留中獎之紙本正本發票(需能清楚辨識購買商品內容,手開、內容模糊無法辨識、影印之發票將視為無效),以供中獎後提供主辦方審核。若發票存於載具,請務必於購買商品時告知店家印出紙本發票及明細,如為電子發票未列出購買商品明細者,中獎者需登錄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http://goo.gl/FujhRD)查詢所登錄發票之交易明細表,或掃描發票上的QR code將其所顯示之購買明細列印,作為兌獎作業之依據。
-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機會中獎累計獎項價值NT$1,000以上,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身分證影本,(累計期間為2018/01/01至2018/12/31止)供報稅使用,並將以新台幣計價列入本年度之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獎項價值超過NT$20,000(含),依法需預繳10%稅金,主辦單位將寄發機會中獎稅額繳付說明予中獎者,待中獎者付清稅金後方可寄送獎品。
- 中獎者若非中華民國國境內設籍之國人(即依法於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含大陸人士及外國人),不論中獎者所得獎項之價值,需預先扣繳20%機會中獎稅金。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實施「憑單無紙化」,自2015年起所得稅各式憑單符合一定情形者,憑單填發單位如期向國稅局辦理憑單申報後,原則上免寄發憑單給納稅義務人。中獎者需於2018年5月底前完成申報,中獎者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此外中獎價值累計超過NT$1,001(含)而未滿20歲之中獎者,視同父母或監護人中獎,由父母或監護人代為領獎,並請附上中獎者及其代領人關係證明影本。
- 所有獎項不得轉換、轉售、轉讓或折換現金。獎項以公佈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兌換獎項之產品或服務使用規定,服務品質規格需參照生產商或服務商提供之標準,並由其獨立承擔法定的服務責任。主辦方有權檢視各活動參與者之參與行為及中獎情形是否涉嫌不法或有違常理之異常狀況,例:人為操作蓄意偽造、短時間異常多筆參與行為、透過任何電腦程式參與活動、詐欺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的方式意圖以進行不實或虛偽活動參與行為、或登錄資料不實或不正確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或有違反活動規範之行為,活動參與者因上述情形所獲得之活動資格及獎品,主辦方及活動小組保有變更、終止其參加活動資格、取消中獎資格或暫停活動的權利,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 中獎者如因寄送過程中發生信件遺失、信封破損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方之原因,導致中獎憑證遺失或無法辨識、中獎者資料填寫不完整或不清楚時,所有中獎憑證需經主辦方檢核並以主辦方審核為準。
-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方之事由,而使參與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方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與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 所有參加本活動者於提供或填寫個人資料後,視為同意主辦方得將其個人資料於本活動目地範圍內蒐集、處理暨使用之。主辦方僅使用參與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此次活動用途,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與者權益。得獎者授權主辦方公開公佈姓名。
- 本次主辦方為台灣孩之寶有限公司,主辦方及配合廠商、零售商、供應商與相關廣告公司之員工亦均不得參加本次活動。
- 本次活動由台灣孩之寶有限公司委託香港商台灣奧維思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執行兌獎及辦理所得稅金扣繳事宜。
- 本活動如有未盡事宜,台灣孩之寶有限公司擁有保留、修改、暫停及解釋活動內容之權利,修改訊息將於活動網站上公佈,不另行通知。詳情請見本活動官方網站(https://goo.gl/gCzbEp)或請撥「台灣孩之寶有限公司客服專線:0800-058-585,服務時間週一~週四9:00~18:00 週五9:00~12:00 (不含例假日)。
個資法相關聲明: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向參與本活動消費者告知下列事項,參與本活動前請務必詳閱以下說明。
蒐集個人資料公司:台灣孩之寶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
蒐集之目的:作為參與孩之寶冰雪奇緣/迪士尼公主系列玩具發票登錄抽獎活動及後續相關程序之聯繫使用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 期間:自本抽獎活動結束且獎項寄送等後續相關程式執行完畢。
- 地區:本國、未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限制之國際傳輸個人資料之接收者所在地。
- 對象:本公司、本公司廣告主、本公司委託機關及執行本活動時之必要相關人員。
方式: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本活動參與者瞭解,就其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 得向本公司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惟本公司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 得向本公司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本活動參與者應為適當之釋明。
- 得向本公司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以及請求刪除,惟依法本公司因執行職務或保存證據所必須者,得不依本活動參與者請求為之。
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本活動參與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本公司其個人資料,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則無法參與本活動;且經檢舉或本公司發現不足以確認本活動參與者的身分真實性或其他個人資料冒用、盜用、資料不實等情形,致本公司無法進行必要之確認作業,本公司有權暫時停止提供本活動相關服務,若有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本人參與本活動即視為本人已瞭解活動主辦方貴公司以上告知事項,並已清楚瞭解貴公司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並同意貴公司於上述告知事項範圍內,得蒐集、處理、國際傳遞及利用本人資料。